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发布时间:2024-09-12浏览次数:

当前,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安全与国家安全的关系越来越密不可分,为了普及网络安全法律知识,9月12日,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会上,张俊峰处长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2024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为中心与大家共同学习。他从“网络安全法总体观”“网络安全法重要法条”“网络安全法律责任”等三方面展开论述。他重新解构梳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的框架细节,对其定位、制定过程、规范范围、学习目的及制定意义进行讲解,罗列网络安全法重要条款,明确法律责任。

习近平同志曾强调: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就没有经济社会稳定运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也难以得到保障。习近平同志认为:要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观,加强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防护,加强网络安全信息统筹机制、手段、平台建设,加强网络安全事件应急指挥能力建设,积极发展网络安全产业,做到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要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防护责任,行业、企业作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承担主体防护责任,主管部门履行好监管责任。

最后,大家表示通过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学习,提高了大家对网络安全、电信诈骗等问题的高度警惕,了解了网络安全隐患,强化了风险意识,提高了网络信息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供稿:张浩 审稿:张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