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单位,统一对学院占有、使用资产实施管理,参照《河南职业技术学院部门工作职责(试行)》(院党字【2018】9号)文件,国有资产管理处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以及学院有关规章制度。
(二)负责组织起草修订学院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
(三)负责对学院占有、使用的资产实施综合管理,对资产归口管理单位和使用单位的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管。
(四)负责学院办公设备及家具的采购审批工作。
(五)负责组织学院货物类固定资产的验收、产权登记,并登记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
(六)负责组织资产评估、清查、统计报告等综合管理工作。
(七)负责组织学院资产的配置、调拨、转让、处置、报损和出租出借事项的审批和上报手续,负责调剂闲置资产和设备。
(八)负责学院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实训设备、教学仪器设备的维修计划、经费预算的审核以及维修的实施管理工作(不包含黑板、桌椅、床、柜子等家具类)。
(九)负责计算机等办公设备的耗材计划审核、发放工作。
(十)负责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的登记审核工作,履行资产投入申报手续,协同财务部门对投入的经营性资产实施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按归口管理事项,根据相关规定及上级管理部门的要求,负责定期不定期向有关部门填报相关报表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