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各项工作公开服务承诺

发布时间:2019-09-30浏览次数:

一、办公设备及其他零星设备申请审批工作

使用单位递交一般办公设备及其他零星设备的申请,国有资产管理处在收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审核及审批完成。

二、办公设备及其他零星设备验收、资产登记工作

使用单位递交一般办公设备及其他零星设备的购置审批资料和验收单,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资产登记完毕,技术复杂的软件和设备需抽取专家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进行资产登记。

三、办公设备维修工作

使用单位递交维修报告单,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派专家对设备进行技术鉴定,一般办公设备5个工作日内维修完毕。

四、固定资产调拨、变动工作

使用单位递交一般办公设备的调拨或变动审批单,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资产调拨或变动完毕。

五、货物类固定资产项目验收工作

项目使用单位递交完整的验收材料,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单位(技术复杂项目需抽取专家)进行二级验收。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