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省属高等学校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 实现资产优化配置和高效使用,促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00号)、《河南省省属本科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省属高等学校(以下简称省属高校)是指省教育厅所属(部门预算管理)高等本科学校、高职高专学校。
第三条 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坚持科学公正、统一规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 绩效评价工作由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共同组织实施,相关省属高校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 绩效评价指标和方法
第五条 绩效评价采取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相结合方式,设 置符合高校资产管理规律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1)。绩效评价内容主要包括:
(一)资产管理体制情况。主要评价资产管理领导决策机制、审批程序、机构人员配备和内部控制等。
(二)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情况。主要评价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入等环节法规制度和过紧日子要求的落实情况及管理成效等。
(三)重大改革任务落实情况。主要评价高校资产管理领域有关改革方案制定、工作推进和取得成效等。
(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情况。主要评价科技成果转化组织机构、制度措施、转化效率和激励机制等。
(五)资产基础管理情况。主要评价资产清查、报告、信息化建设,以及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管理等各项基础工作。
(六)监督考核情况。主要评价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组织、监督检查制度落实及问题整改等。
(七)其他。主要对资产管理改革创新和表彰奖励等,设置加分项;对资产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等,设置扣分项。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将结合工作实际对以上内容及绩效评价指标适时进行调整。
第六条 绩效评价工作综合运用访谈座谈、资料核实、实地 抽查、对比分析和专家评议等方式,全面客观反映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依据包括:
(一)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入管理和过紧日子等有关规定。
(三)省属高校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管理等有关规定。
(四)促进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有关规定。
(五)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国有资产报告、信息化建设等有关规定。
第七条 绩效评价等级设置为优、良、中、差四级;大于或 等于90分的为优、80分(含) — 90分的为良、60分(含) —80分的为中、小于60分的为差。
第三章 组织实施
第八条 绩效评价每年由省属高校对当年资产管理情况组织 自评;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按照不低于三分之一的比例开展抽评复核,三年内实现全覆盖。
第九条 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于每年9月底前制定年度评价 工作方案,确定抽评对象和具体实施方式。省属高校完成绩效评
价所需基础资料和数据收集整理工作。
第十条 省属高校于每年10月底前按照本办法确定的评价 指标、评分规则等组织自评,填报《河南省省属高校资产管理绩 效评价表》,并撰写自评报告(参考模板见附件2),分别报送省财政厅、省教育厅。
第十一条 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成立评价工作组,省教育厅按程序聘请社会中介机构、专家学者等参加,开展基础资料、数据核实和现场勘查工作,对抽评高校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情况进行审核、汇总,于每年11月底前形成年度绩效评价总报告。
第四章 评价结果反馈及应用
第十二条 绩效评价结束后,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对绩效评价结果进行通报,向省属高校反馈整改意见。
第十三条 省属高校针对绩效评价反馈的资产管理薄弱环节 和突出问题,建立整改落实工作台账,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规范资产管理领域财经秩序。
第十四条 绩效评价结果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全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通报表扬和以后年度资产配置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 绩效评价结果为差、绩效评价工作组织不力、推 诿敷衍、弄虚作假以及整改工作不到位的高校,由省教育厅给予 通报批评,并会同省财政厅约谈学校主要负责人,评价结果为差的列入下年度实地复核名单。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河南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 河南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模板)
附件 1
河南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一、管理体制 (12分) |
1.决策机制 |
3 |
建立“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落实书记和校长资产管理决策和执行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资产管理专职负责人制度;建立资产管理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相关制度机制不健全的每项扣1分,最高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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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管理机构 |
2 |
落实高校资产归口管理,明确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配备资产管理专职专业人员;资产管理责任到人,资产使用部门配备专职或兼职资产管理员。机构和人员配备不到位的每项扣1分,最高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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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制度建设 |
5 |
建立综合性资产管理制度及配置使用、出租出借、处置和收入等专项管理制度。每少一项制度扣1分,最高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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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内部控街 |
1 |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资产管理各岗位职责和分工。相关制度机制不健全的每项扣0.5分,最高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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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经费保陪 |
1 |
国有资产工作经费保障满足开展重点任务、信息化建设、人员培训等。经费不能满足以上需要的,每项扣0.3分,最高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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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产配置 (15分` |
1.配置方式 |
3 |
建立资产调剂、购置、建设、租用、接受捐赠等配置机制,每少一项机制或机制建立但未有效落实的,扣0.3分,最高扣1.5分;召开重大会议、举办大型活动以及开展临时性工作所需资产,原则上通过内部调剂或租用方式解决,未通过内部调剂或租用方式解决的每项扣0.3分,最高扣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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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配置标准 |
4 |
按照通用资产配置标准配备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超标准配置资产的每项扣0.2分, 最高扣1分;按照规定标准配备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发现超编、超标配备的每起扣0.5分,最高扣2分;没有规定标准的制定校内资产配置规范,未制定校内资产配置 规范的本项扣0.5分;将资产配置标准嵌入信息化系统,标准未嵌入信息化系统的本 项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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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二、资产配置 (15分) |
3.配置预算 |
2 |
资产配置符合过紧日子要求并纳入年度预算管理,按规定及时进行调整,未纳入预算管理的每项扣0.2分,未及时调整的每项扣0.2分,最高扣1分;对采取租用、购置,建设等方式配置资产的,事先进行综合分析和可行性论证,未经综合分析和可行性论 证的每项扣0.2分,最高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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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购管理 |
2 |
严格执行“无预算不采购”;强化采购需求管理,合理选择采购方式;规范组织采购活动,及时签订采购合同;及时公开采购信息;资产采购档案完整规范。制度机制未落实的每项扣0.5分,最高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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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资产验收 |
2 |
制定验收工作程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采购合同规定的资产清单、技术、服务、安全标准进行验收;严格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开展履约验收,落实“采验分离”。验收机制不健全的,每项扣0.5分,最高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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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登记入账 |
2 |
依法及时办理房产、土地、车辆等资产权属登记,未按规定办理资产权属登记的每项扣0.2分,最高扣1分;配置资产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未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及存在账外资产的每项扣0.5分,最高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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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产使用 (20分) |
1.闲置资产 |
3 |
1.设省属高校整体资产闲置率为X、本高校资产闲置率为Y,设本高校资产闲置率占省属高校整体资产闲置率为Z。若Z≥120%、扣3分,100%≤Z<120%、扣2分, 80%≤Z<100%、扣1分,Z<80%、不扣分。Y=(本高校期末闲置资产账面价值÷ 本高校期末总资产账面价值)×100%、Z=(Y÷X)×100%。 2.设本高校闲置资产变化率为X。若X<80%、加1.5分,80%≤X<90%、加1分,90%≤X<100%、加0.5分。X=(本高校期末闲置资产账面价值÷本高校期末资产账面价 值)÷(本高校上一年度闲置资产账面价值÷本高校上一年度总资产账面价值)×100%。 以上两种指标的加分项、减分项相抵后最高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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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调剂共享 |
3 |
大型仪器设备单台套价值在规定范围内的,按规定纳入共享服务平台管理,未按规定纳入的,一项扣0.2分,最高扣1分;建立校内公物仓和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等制度,未建立两项制度的每少一项扣0.5分,最高扣1分;开展跨部门、跨院系资产调剂,促进资产共享共用,实现跨部门、跨院系5次以上的得1分,每少一次扣0.2分, 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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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三、资产使用 (20分) |
3.出租(出 借)管理 |
9 |
出租(出借)资产按规定权限履行审批或备案程序,未履行审批或备案程序出租(出 借)资产的每项扣0.5分,最高扣3分;资产出租(出借)应采取公开方式确定承租人,未公开的每项扣0.5分,最高扣2分;按规定需要聘请有资质中介机构进行评估 的,应依据评估价格确定租金价格,资产出租(出借)未经评估的每项扣0.5分,最高扣2分;不得将国有资产无偿提供给非行政事业单位和个人使用,不得将资产用于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每违反一项规定扣1分,最高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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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收入管理 |
5 |
出租(出借)要按规定签订合同,未签订合同的每项扣0.2分,最高扣1分;租期不得超过6年,租期超6年的每项扣0.5分,最高扣1.5分;及时足额收取资产出租收入,未按照合同及时足额收取租金的每项扣0.2分,最高扣1分;资产出租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未纳入预算管理的每项扣0.5分,最高扣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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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产处置 (15分: |
1.审批程序 |
3 |
资产处置经集体决策,并按规定权限履行审批、备案等程序。未经集体决策并履行审批、备案等程序的每项扣0.5分,最高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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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处置管理 |
5 |
资产拍卖、转让、置换等有偿转让事项,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未经评估的每项扣0.5分,最高扣2.5分;除调拨、调剂、捐赠外,资产处置采取拍卖、招投标等公开方式进行,未采取公开方式的每项扣0.5分,最高扣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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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账务核销 |
2 |
资产处置结束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和办理产权变动。未及时办理的每项扣0.2分, 最高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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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收入管理 |
5 |
及时足额收取资产处置收入,未及时足额收取的每项扣0.5分,最高扣2分;资产处置收入扣除相关税费后,全额上缴省级财政,未上缴的每项扣1分,最高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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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改革任务 或专项工作 落实(10分 |
根据年度改革任务或专项工作具体确定评价指标、分值和标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六、成果转化 (6分) |
1.组织机构 |
1 |
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专门管理部门,未设立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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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善措施 |
2 |
健全完善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制度,明确决策审批、股权持有、评估定价、收益分配、成果登记等措施规定。每少一项措施扣0.4分,最高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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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转化效率 |
2 |
设科技成果转化变化率为X,最高得2分:若X≥100%、得2分,90%≤X<100%、得1.5分,80%≤X<90%、得1分,70%≤X<80%、得0.5分,X<70%、不得分。科技成果转化率变化率X=(本年成果转化数量÷本年登记成果数量)÷(上一年度成果转化数量÷上一年度登记成果数量)×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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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激励机制 |
1 |
按照《河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明确的各项标准和比例,对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低于规定标准或比例的每项扣0.5分,最高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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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基础管理 (15分) |
1.资产清查 核实 |
3 |
每年定期开展资产清查,未开展资产清查的本项扣1分;清查结果和资产核实事项,按规定履行确认审批程序,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会计处理,未落实的每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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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化建 设 |
3 |
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与财务等系统做好对接融合,未落实的本项扣1分;准确完整登记资产卡片信息,并实行动态调整,实现账实相符,未登记资产卡片信息的每项扣 0.2分,最高扣1分;资产管理使用条形码、二维码等电子标签记录资产管理全过程,未落实的本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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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有资产 报告 |
4 |
国有资产年报(月报)内容完整、数据准确、格式规范,不符合要求每项扣0.2分,最高扣2分;报告按规定时间节点及时报送,未及时报送的每项扣0.2分,最高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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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建工程 管理 |
3 |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1年内办理交付使用和竣工财务决算手续,并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确认资产价值,在建工程长期未转为固定资产的每项扣0.5分,最高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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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无形资产 管理 |
2 |
建立土地使用权、专利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特许经营权和校名校誉的管理制度,相关制度不健全的每项扣0.2分,最高扣1分;合理开发使用无形资产,建立无形资产管理和收益台账,未建立相关台账的本项扣1分。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八、监督考核 (7分) |
1.绩效评价 |
3 |
建立校内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制度,制度未建立的本项扣1分;按时报送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报表及其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报送不及时、报表数据等存在突出问题的本项扣1分;绩效评价结果纳入单位年度评价和综合管理考核,评价结果未有效运用的本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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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督检查 |
2 |
建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纳入校内巡察和审计内容;按规定开展资产 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将资产监督管理责任制落实到具体部门、院系、单位和个人。相关制度机制未落实的每项扣0.5分,最高扣2分。 |
|
3.问题整改 |
2 |
对巡视、审计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落实资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相关制度机制未落实的每项扣1分,最高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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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其他 |
加分项 |
10 |
本年度(上年度未参评)资产管理工作获得部级、省级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奖励,承担重大改革创新任务并取得显著成效,获得重大理论研究成果。获得部级奖励、改革试点任务和研究成果的,每项加2分,最高6分;获得省级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奖励, 改革试点任务和研究成果的,每项加1分,最高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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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分项 |
10 |
在巡视、审计和监督检查中发现资产管理突出问题的,每个问题扣2分,最高扣10分 (此项与指标内容不重复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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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2
河南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报告
(参考模板)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概况。
(二)资产总体情况、管理工作成效。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等。
(二)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等。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准备、实施和总结分析等资产管理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等。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对指标体系逐项分析,阐述评分依据和证明资料、数据等。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五、资产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进工作建议
六、其他需要说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