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12浏览次数:

各省辖市、有关县(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工作部署,2012年继续开展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工作。现将《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印发你们,并就调查编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表由企业财务主要指标表、重点产品调查表、重点产品的主要原材料或零部件采购情况表等3张主表,企业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表编报说明(电子版),以及调整进(出)口暂定税率建议表、增列税目建议表等2张附表组成。本套调查表为被调查的基层企业统一填报格式。

二、调查重点产品按照三年一个周期的原则。2012年以2009年调查过的产品为主,根据工作需要又增加了46个重点产品,共计493个(具体产品目录详见附件3),主要是液晶显示板、显微镜、加工小轿车车身用冲压模具、运货升降机等重要机电产品,固液分离机、水处理装备、除尘器等环境相关产品,以及大排量小轿车、越野车等涉及“两反一保”产品。各市(县)财政局可以根据本地区的产业特点,自行增补相关的调查产品。

三、调查表的调查对象为内资、外资等各种经济类型的生产企业。各市(县)财政局应以财政部列示的493个重点产品为主,选择本地区有代表性的,且企业会计核算规范,并持续经营的生产单位为调查对象,特别注意2009年曾经调查过的企业,确保报送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比性。

四、调查表的报送时间及报送渠道。各市(县)财政局对调查表和数据盘进行收集、审核、汇总,并写出汇总编制说明,于7月底前将基础数据和编制说明报财政厅税政处(条法处)。

五、调查表汇总编制说明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本地区重点产品调查种类,增补产品调查种类,企业户数及分类情况;调查企业经营效益及影响效益的主要原因;调查的组织工作经验、遇到的问题及建议。

六、深入开展关税政策调查研究。为提高工作效率,各市(县)财政局在深入企业开展重点产品调查的同时,还应就关税及进口税收政策对本地区经济发展和产业运行的影响,以及对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等方面开展调查研究。重点考察、分析相关政策在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的实施效果及存在问题,并提出意见与建议。

七、提高服务意识。各市(县)财政局要高度重视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工作,进一步增强为企业服务的意识,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在总结前几年调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精心组织好重点产品调查的布置、培训、收集、审核、汇总及报送工作;继续从人员和经费方面予以支持,确保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八、切实做好保密工作。从事调查的单位及调查人员对在调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违反国家规定,泄露国家秘密,或泄漏调查对象商业秘密并造成危害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九、各地在调查表编报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财政厅税政处(条法处)联系。

附件:1.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表

2.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表编制说明

3.2012年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产品目录

河南省财政厅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

(联系人及电话:税政处(条法处)李莹 65808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