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公物拍卖资格年检和2012年度公物拍卖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14浏览次数:

各省辖市、有关县(市)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公物拍卖业的管理,规范公物拍卖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拍卖企业公物拍卖资格年检和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公物拍卖资格年检  

(一)年检范围  

全省2011年具有公物拍卖资格的拍卖企业。  

(二)年检内容  

1、拍卖企业的组织管理及执业人员队伍建设情况;  

2、拍卖业务操作及其他行为规范情况;  

3、经营状况、执业信誉和遵纪守法情况。  

(三)方法与程序  

1、自查。拍卖企业根据年检内容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报告,并提供下列年检资料:  

(1)《公物拍卖资格证书》正副本及铜牌;  

(2)2011年度年检通过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副本;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执业拍卖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2011年度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  

(6)公物拍卖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一);  

(7)2011年度拍卖委托书、成交确认书和评估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8)2011年度公物拍卖收入缴入国库有关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2、初审。各省辖市、有关县(市)财政局对本辖区拍卖企业所报的年检材料进行初审,并对其经营活动的规范性进行检查,提出初审意见,将审核结果及年检资料一并报省财政厅。  

3、复查。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全省具有公物拍卖资格的拍卖企业进行复查。复查通过的条件是:拍卖师2人以上(含2人),必须是2011年12月31日前在申报单位注册的;拍卖场次2次以上(含2次,其中公物拍卖场次1次以上);年成交金额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年检资料齐全、拍卖业务规范、无违法违纪行为。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拍卖企业,年检合格,在《公物拍卖资格证书》副本上加盖《年检合格》印鉴。有两项(含两项)以上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拍卖企业或者年成交额低于500万元的拍卖企业,取消其公物拍卖资格。

二、申报2012年公物拍卖资格  

(一)申报范围  

成立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拍卖企业。  

(二)申报条件  

(1)公物拍卖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一);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011年度年检通过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副本;  

(4)2011年度拍卖委托书、成交确认书、评估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2011年拍卖场次2次以上;  

(6)2011年成交金额达1000万元以上;  

(7)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2011年度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  

(8)具有2名以上拍卖师(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在申报单位注册的);  

(9)执业拍卖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拍卖业务规范、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申报的程序  

申报公物拍卖资格的企业,除报送上述相应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须填报《2012年申请承担公物拍卖业务资格审批表》(附件二),经同级政府同意后报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将组织专家对其进行评估,经认定全部符合以上条件的,赋予其公物拍卖业务资格,并颁发《公物拍卖资格证书》。  

三、年检及申报的时间安排  

各省辖市、有关县(市)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务必在2012年5月20日前将年检及申报材料汇总上报省财政厅服务贸易处。在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拍卖企业,年检及申报材料直接报省财政厅服务贸易处。  

各省辖市、有关县(市)财政局要认真组织,切实做好年检和申报的各项工作。省财政厅将适时组织人员对部分地方及公物拍卖企业进行抽查。  

年检与资格申报评审结果,将在河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等媒体上公告。  

附件:1、公物拍卖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2、2012年申请承担公物拍卖业务资格审批表  

二○一二年三月五日  

附件一  

公物拍卖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单位(公章) 金额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注册登记机关  

法人代表  

投 资 人  

注册资本  

注 册 号  

地 址  

电 话  

开业日期  

公物拍卖企业编号  

经营范围  

2011年  

经营状况  

资 产  

负 债  

利润总额  

拍卖场次  

(公物)  

成交总额  

营业收入  

职工人数  

人  

其中  

受过拍卖专业培训人数人  

拍卖师人(年检经营期在年检单位注册)  

内设机构  

分支机构  

附件二  

2012年申请承担公物拍卖业务资格审批表  

金额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地址  

性质  

法人代表  

从业人数  

拍卖师人数  

电话  

执业资格证书批号  

注册登记机关  

营业执照号码  

2011年  

经营状况  

资 产  

负 债  

利润总额  

拍卖场次  

成交总额  

营业收入  

申 请 企 业  

盖 章  

年 月 日  

同级财政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同同级人民政府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本表一式四份 河南省财政厅制  

主题词:财政 公物 年检 申报 通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省商务厅。  

河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2年3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