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处组织学习郑州市精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发布时间:2018-07-13浏览次数:

为提升部门教职工文明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7月13日上午,国资处组织全体人员学习《郑州市精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会议上大家对《条例》进行了原文学习,《条例》中从维护公共秩序、保护环境、文明生活、文明出行、文明旅游等方面,对经常发生的不文明行为进行规范,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出台了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治理措施。学习过程中,大家还对《条例》中的亮点,如“机动车遇行人应当让行”等进行了重点学习。    

会议最后,葛守峰处长要求各位教职工无论在工作和生活中,须时刻注意自己的形象,遵守法律法规,做好自我约束和管理。同时,也要加大宣传,做好家属、孩子的文明行为教育,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供稿:张浩 审稿:葛守峰)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年7月13日    

 

DSC_5078.JPG